福州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高低壓配電及永久電外線工程(分包施工項目)招標答疑紀要
招標項目編號:MJ2024-039號
各投標人:
招標人(招標代理單位)對招標項目編號為MJ2024-039號《福州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高低壓配電及永久電外線工程(分包施工項目)》招標文件進行澄清、修改如下:
一、澄清部分:
1、問:我方仔細閱讀了貴單位發布的招標文件,并要求的投標人擬派深化設計負責人具備有效的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得1分。對于不涉及設計部分僅施工的評分項,我們認為設置不合理,并有失公平。
答:招標文件第3章第1節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綜合評估法B類)中:
(1)刪除“投標人擬派深化設計負責人具備有效的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得1分”;
(2)“管理人員配備加分(4分)”修改為“管理人員配備加分(3分)”;
(3)“投標報價75分”修改為“投標報價76分”;
(4)“投標人具備核發合法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得1分;”修改為“投標人具備核發合法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得1分”。
其余按招標文件要求。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本答疑紀要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人: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單位: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23日
閩公網安備 35010402350298號